悉尼大學商學國貿(mào)雙碩士畢業(yè),現(xiàn)居澳洲,在澳學習生活15+年,從事教育咨詢工作超過10年,澳洲政府注冊教育顧問,上千成功升學轉學簽證案例,定期受邀親自走訪澳洲各類學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新聞列表> 【詞根詞源】Miranda Warning 米蘭達警告.
Miranda Warning 米蘭達警告,也叫做Miranda Rights米蘭達權利,指警察在逮捕嫌疑犯的時候必須要說的一段話。
事情是這樣的,Ernesto A. Miranda米蘭達是美國亞利桑那州的一個青年,1963年在鳳凰城被警方以綁架和強奸一個18歲弱智少女罪名逮捕,在警察局接受了兩小時的訊問后,簽下一份坦白文件。但是事后,他又說并不知道“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了他沉默的權利。
也就是說,米蘭達不知道自己有沉默權,也不知道自己有取得律師幫助的權利,而警察也沒有告訴過他。他的律師在法庭上抗議說,根據(jù)憲法,米蘭達的坦白不可以作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的證據(jù)。雖然憲法修正案已經(jīng)存在了近200年,直到上世紀60年代初,美國司法一直沿用歷史上傳下來的原則:要是嫌犯“自愿”作出的坦白,就可以遞交法庭作為證據(jù)。并不強調(diào)警察必須告知嫌犯他有什么樣的權利?!白栽浮倍皇菑娖?,是那個時候惟一的標準。
所以,米蘭達的坦白還是作為主要證據(jù),在法庭上將他定了罪。他被判了20年監(jiān)禁。他以自己“沒有被告知權利”作為理由,一路上訴到聯(lián)邦最高法院,接受最高法院的復審。
1966年,最高法院作出裁決,指出公民在接受訊問以前有權知道自己的憲法第五修正案權利,警察有義務將它告訴嫌犯,告知權利之后,才能訊問。因此,米蘭達一案被宣布無效,發(fā)回重審。從此以后,如果美國警察在抓人的時候忘了這幾句關鍵的話,那么人犯所作的一切供詞在審理時都將被判無效,而最終人犯也可能會被法庭放走,因為他的權利在逮捕時受到了侵犯。自1966年起,美國所有的警察在訊問嫌犯以前,都必須將“米蘭達警告”先告訴嫌犯,不管警察那時候是多么忙亂,多么匆忙,心情多么不好,形勢是多么緊張。這就是著名的“米蘭達警告”的由來,影視作品中很常見。
具體內(nèi)容如下: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Do you understand these rights?
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用來在法庭作為控告你的證據(jù)。你有權在受審時請律師在一旁咨詢。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的話,法庭會為你免費提供律師。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權利?
Amy GUO 經(jīng)驗: 17年 案例:4539 擅長:美國,澳洲,亞洲,歐洲
本網(wǎng)站(www.innerlightcrystal.com,刊載的所有內(nèi)容,訪問者可將本網(wǎng)站提供的內(nèi)容或服務用于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以及其他非商業(yè)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時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guī)定,不得侵犯本網(wǎng)站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利。除此以外,將本網(wǎng)站任何內(nèi)容或服務用于其他用途時,須征得本網(wǎng)站及相關權利人的書面許可,并支付報酬。
本網(wǎng)站內(nèi)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網(wǎng)站刊登內(nèi)容,請及時通知本站,予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