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大學商學國貿雙碩士畢業(yè),現居澳洲,在澳學習生活15+年,從事教育咨詢工作超過10年,澳洲政府注冊教育顧問,上千成功升學轉學簽證案例,定期受邀親自走訪澳洲各類學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新聞列表> 荷蘭式時尚——時尚的藝術設計
看到鄰近的安特衛(wèi)普如此成功下,1988年荷蘭政府也仿效比利時政府投資時尚界;但是資助對象跳過了紡織工業(yè),直接投資在設計師上,荷蘭時尚設計師長皆期得到來自政府的藝術補助金得以生存下去。
這一小部分的分歧,把荷蘭的時尚在上世紀80年代推向了有別于同文同種的比利時安特衛(wèi)普,走向了完全不一樣的道路。
荷蘭政府視時尚設計為一門藝術,開放讓設計師領取藝術補助金,而比利時政府直接把資金投資在設計師外的供貨商:紡織工業(yè),和服飾工業(yè),因此比利時的設計師仰賴紡織工業(yè)的支持,設計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商業(yè)上的獲利,所以他們有很大程度地受市場的左右,品牌化和市場營銷對他們也至關重要。然而,荷蘭政府的做法,讓荷蘭時尚設計以“藝術”為導向,荷蘭的服裝設計是充滿了實驗性,得到的反映和意見都來自于藝術界博物館\展覽館的反應,因為很少有人有勇氣買他們的服飾穿上街頭,真正的市場銷售反應是無法知道的。
而接受這項補助的設計師,包括了奢侈品牌Viktor &Rolf, Lucas Ossendrijver,Saskia van Drimmenlen, Pascale Gatzen,Marcel Verheijen,Iris van Herpen,Alexander van Slobbe……不勝枚舉。
“安特衛(wèi)普六君子”的成功也帶來了對荷蘭時尚的啟發(fā),包括了解構主義的時尚風格和他們視自己為獨立的設計師品牌,有別于為大品牌設計的著名設計師。在此沖擊下,荷蘭的時尚學生們也紛紛開始創(chuàng)造出屬于荷蘭的時尚。
Amy GUO 經驗: 17年 案例:4539 擅長:美國,澳洲,亞洲,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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