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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開始加拿大開始夫妻轉(zhuǎn)移財產(chǎn)、學費等都不能抵稅了!

2017/06/16 16:00:08 編輯: 加拿大 瀏覽次數(shù):81 移動端

按照現(xiàn)有規(guī)定,加拿大稅務居民夫婦之間(子女未滿18歲),高收入的配偶每年最多可以轉(zhuǎn)50000加元收入給低收入配偶,以此來減少個人所得稅繳稅額。由于此項政策規(guī)定,每對夫妻每年最多可獲得2000加元的抵稅額度。

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方式可以抵稅,那就是用學費抵稅。根據(jù)現(xiàn)有政策規(guī)定,在加拿大??埔园碾H育機構所支付的申請費、學費、圖書館及實驗費、課本費,以及在國外大學注冊全時課程的學位獲得者的學費都可以被用于抵稅。子女用不到的使用抵扣稅款,還可以把抵稅額度轉(zhuǎn)給父母使用。也就是說,巧用這些名目,可以為一個家庭每年省下相當多的稅務開銷,而且完全合法。

以上就是詳細介紹,需要清楚的是,在2017年,這些名目將不復存在。具體來說,學生的藝術培訓、體育健康、教育以及教科書開支都將無法再被用于抵稅。夫妻間也無法再使用轉(zhuǎn)移收入的方式合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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