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新聞列表> 2017年留學加拿大GIC和SPP政策對比
加拿大GIC和SPP政策分別實施在2010及2012年,GIC和SPP政策作為最惠及學子的留學加拿大簽證政策。除GIC對申請者擔保金數(shù) 量和文件的要求更為寬松外,兩種最大的區(qū)別是,GIC主要面向?qū)W校直錄學生,涵蓋的加拿大學校包括加拿大所有公立大學以及SPP所涵蓋的學院,而SPP計 劃中只有四所新興大學,其余40所均是學院,因此SPP計劃主要面向加拿大公立學院雙錄取的申請者。
自5月3日起允許申請人通過申請指定加拿大銀行投資證(GIC)取代原本需要的多數(shù)資金文件。隨著新規(guī)定出臺,使館對申請人原有的留學擔保金數(shù) 量和存期門檻,將有可能極大降低。之前辦理加拿大留學,擔保金數(shù)量需要35萬以上,而且需要一年存期,但如果選擇辦理GIC,只需7萬人民幣左右(目前銀 行要求1萬加幣),而且不再要求追溯之前 12個月歷史。
申請GIC需符合如下條件:
第一,遞交來自指定加拿大學院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目前多數(shù)加拿大公立大學和SPP合作學院及少數(shù)被政府認可的私立大學都在被認可之列;
第二,雅思6分或以上的成績;
第三,在遞交申請之前進行先行體檢;
第四,通過簽證申請中心遞交學習許可申請。
GIC新規(guī)定的推出,是去年加拿大使館在華推出SPP計劃以來,留學加拿大簽證方面迄今為止最重要的一次利好改變,其根本目的是使國內(nèi)優(yōu)秀學子不再受資金問題的影響,能夠更容易赴加留學并移民。
通過GIC申請學習許可需要三項資金文件
第一,由加拿大的參與金融機構(gòu)出具、顯示申請人已存入充足資金以負擔其在加的第一年學業(yè)的有效證明副本(GIC自保證);
第二,申請人已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繳納學費的收據(jù)),或顯示資金數(shù)額足以負擔申請人第一年學費的銀行證明(銀行存款證明);
第三,由申請人現(xiàn)任雇主出具的雇傭證明信原件 (如適用)以及申請人父母或任何資助申請人學業(yè)的人士的現(xiàn)任雇主出具的雇傭證明信原件, 其中包含如下信息: 雇主的全稱、地址和電話;就業(yè)年限,職務, 最近兩年的收入、以及所有獎金和額外收入(擔保人的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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